一、办理时间
1.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:3月2日至6日,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30-5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办理地点:大学城校区院办公楼154办公室。
(仅白云山校区学生线上办理。申请表须本人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02110084@oamail.gdufs.edu.cn,邮件、文档均命名为“姓名-学号-重修申请表”。)
二、注意事项
1. 重修申请(附件1)
学生向开课单位提交重修申请,一式两份,申请人签名。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,1份本人留存、1份交开课单位。
2. 重修课程信息(附件4)
(1)申请重修的课程,须在该课程开设学期才可办理。重修课程应与不及格课程的课程信息保持一致,请如实填写重修课程的编号、上课时间、任课教师和跟随的班级名称。
(2)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,重修课程与不及格课程名称不一致、学分变化或课程属性不一致的情况,学生应主动告知开课单位,开课单位教务秘书进行汇总上报教务部。
(3)如学生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再开设,应在开课单位应指导下办理重修。
(4)重修申请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,请学生务必于开学第四周之前核查本人课表,如发现错录、漏录重修课程,请及时反馈开课单位教务办。
3. 重修申请“免听不免考”须知(附件6)
(1)仅重修课程与本人已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,且经任课老师同意后可申请“免听不免考”。请如实填写《重修申请表》“课程是否与现有课程冲突”一栏,《免听不免考申请表》(附件5)一式三份打印,须学生本人、任课老师手写签名。非因课程冲突、无任课老师“同意”及签名的,不予受理。
(2)申请免听不免考的学生,应在课程修读期间遵照任课老师的教学要求,按时完成平时作业、随堂测试、期中期末考试等教学活动。如未按要求参与教学活动,按照《广外校〔2019〕2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取消学生参与期末考试资格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数统学院教务办:020-39326982,张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