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提交重修申请时间为:2月23日-3月4日(周末不办公),早上9:00-12:00;下午2:00-5:00。
办理地点:南校区院系楼154黄老师处
本学期办理重修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:
一、重修申请表
学生向开课单位提交的重修申请表为一式二份。开课单位审核批准后,其中一份学生自行保留,一份由开课单位保留。
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见附件1。
二、重修课程与不及格课程一致
原则上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应与不及格课程一致。
如学生需重修课程不再开设,开课单位应指导学生用相近课程替代重修。学生应向开课单位提交《重修课程冲抵申请》(要求见附件2),申请应经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批准。
三、免听不免考申请注意事项
原则上,重修课程不应与学生本学期课程冲突。如有冲突,学生可在征得授课教师签名同意的前提下申请“免听不免考”;学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中“课程是否与现有课程冲突”一栏,并填写好《免听不免考申请表》。申请免听不免考的学生在课程修读期间务必遵照授课教师教学要求,按时完成平时作业、随堂测试、期中考等教学活动。若未按指定要求参与教学活动,遵照《广外校〔2019〕2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,授课教师及数统学院有权取消学生参与期末考试的资格。
四、邮件申请
若因疫情原因暂缓返校,可通过邮件方式递交重修申请表。发送邮件请标明“姓名+学号+重修课程+重修课程编码”
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致数统学院教务办。南校区:39326982。邮箱:202110070@oamail.gdufs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