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时间
学生提交课程重修申请时间为:9月4日-9月8日,下午2:00-5:00,非办理时间不予办理。
办理地点:南校区院系办公楼154雷老师处
二、本学期办理课程重修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:
1. 材料提交
学生向开课单位提交的课程重修申请表(附件1)为一式4份,开课单位审核批准后,2份交重修课程开课单位,2份分别留存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及本人。
2. 重修课程开设
原则上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应与不及格课程一致。请如实填写重修课程编号、重修课程上课时间、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和重修时跟随班级名称。
数统学院公共课开课以学年为周期。秋季学期开设高等数学(1)、微积分(1)、微积分、概率论、预科数学(1)等课程。春季学期开设高等数学(2)、微积分(2)、线性代数、高等代数(1)、预科数学(2)、统计学等课程。若需要重修课程,请在课程开设的学期办理申请。
如学生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再开设,开课单位应指导学生申请用相近课程替代重修,并提交重修课程冲抵申请至学生所在学院用于毕业审核。(重修课程冲抵申请办理须知见附件2)
3. 重修申请免听不免考的注意事项
(1)原则上,重修课程不应与学生本学期课程冲突。如有冲突,确实无法错开上课时间,学生可在征得授课教师签名同意的前提下申请“免听不免考”;学生应如实填写重修申请表中“课程是否与现有课程冲突”一栏,并填写好《免听不免考申请表》(附件3、一式三份),未获得授课教师签名同意的免听不免考申请表不予受理。
(2)申请免听不免考的学生在课程修读期间务必遵照授课教师教学要求,按时完成平时作业、随堂测试、期中考等教学活动。若未按指定要求参与教学活动,遵照《广外校〔2019〕2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,授课教师及数统学院有权取消学生参与期末考试的资格。
如有任何疑问,请致数统学院教务办:3932698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