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时间
学生提交课程重修申请的时间:2月26日-3月7日,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,非办理时间不予办理。
办理地点:南校区院系办公楼154雷老师处
二、办理课程重修的注意事项如下:
1. 材料提交
学生向开课单位提交课程重修申请表(见附件1)为一式2份打印,学生须手写签名。经开课单位审核批准后,1份交重修课程的开课单位,1份学生本人留存。
注:北校区的学生,可线上办理重修申请。课程重修申请表须有学生手写签名,签名后扫描为PDF文档,发送到邮箱459484237@qq.com,邮件和文档均命名为“姓名-学号-年级-学院专业-重修申请表”。
2. 重修课程的开设
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信息与不及格课程应保持一致。请如实填写重修课程的编号、上课时间、任课教师和跟随的班级名称。
数统学院的公共课开设以学年为周期:秋季学期开设高等数学(1)、微积分(1)、微积分、概率论、预科数学(1)等课程。春季学期开设高等数学(2)、微积分(2)、线性代数、高等代数(1)、预科数学(2)、统计学等课程。因此,申请重修的课程,须在课程开设的学期才可办理。2023-2024-2学期数统学院课程开设一览表,见附件4。
若学生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再开设,开课单位应指导学生申请用相近课程替代重修,并提交重修课程冲抵申请到学生所在学院用于毕业审核。(重修课程冲抵申请办理须知,见附件2)
3. 重修申请“免听不免考”的须知(见附件6)
(1)原则上,重修课程不应与学生本学期的课程冲突。如有冲突,确实无法错开上课时间,学生首先必须征得任课老师的“同意”及签名,才可申请“免听不免考”,再如实填写重修申请表的“课程是否与现有课程冲突”一栏,并且填写好《免听不免考申请表》一式3份打印(见附件3),须学生本人、任课老师手写签名。没有任课老师“同意”及签名的免听不免考申请表,不予受理。
(2)申请免听不免考的学生,在课程修读期间,注意遵照任课老师的教学要求,按时完成平时作业、随堂测试、期中考试等教学活动。如未按要求参与教学活动,遵照《广外校〔2019〕2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,任课老师及数统学院有权取消学生参与期末考试的资格。
如有任何疑问,请致数统学院教务办:39326982。